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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01-08 10:40 作者:文子玉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把纪检监察同对基层巡察结合起来、同各方面监督统筹起来。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会同志表示,基层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基层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有力举措。要突出系统集成、强化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基层监督格局,健全基层监督制度。注重以改革思维和创新理念,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中央纪委委员,河南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巍说,将持续优化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制度机制,以高水平监督促进基层高质量治理。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各类监督的协调配合机制,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构建上下联动、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的基层监督工作格局。同时,在提升基层办案质效上纵深发力,突出办案引领,聚焦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执纪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着力发现和解决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传导到基层。

中央纪委委员,上海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仰哲表示,将着力健全基层监督制度,加强各项基层监督制度的协调配套,增强整体效能。深刻剖析制约基层监督的实践难题,进一步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区统筹抓街镇促村居”工作实效。同时,创新基层监督方式方法,健全对乡镇(街道)、村(居)提级监督制度,将集体“三资”规模大、信访反映问题突出、“两委”成员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村(居)“一把手”和重点基层站所负责人纳入提级监督范围,提升基层监督整体质效。

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必须发挥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深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强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统筹。陕西省西安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王晓江表示,将推行和完善片区协作工作机制,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原则科学划分协作片区,统筹片区内派驻机构、镇街纪检监察力量,协作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健全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查办案件提级管辖、指定管辖等制度机制,积极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小微权力提级监督。同时,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监督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围绕群众关心的农村集体“三资”使用情况、惠民政策落实等,设置智慧监督模块,开通“码上举报”信息监督平台,实现让群众监督触手可及、便捷畅通。

辽宁省沈阳市纪委书记张吉慧表示,将通过机构设置的优化和人员力量的整合,提升监督效能。通过完善县级纪委监委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和派驻机构改革,推动派驻监督向下延伸、“探头”向前拓展,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同时,健全各项监督协同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机制、流程,深化“室组地校企”协调联动,做实“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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