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必然有“畏”,有“畏”才能有“为”。要推动党员干部切实将纪律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做到心中有畏、心中有戒,同时鼓励党员干部在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勇于改革创新,干净干事、大胆干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指出,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遵规守纪是纪律要求,担当作为同样是纪律要求。要正确认识党纪的激励约束作用,真正常态长效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激活党纪学习最大效能,让“心存敬畏”护航“行稳致远”。
厘清党纪激励约束辩证法,培育持续学的“源动力”。党纪旗帜鲜明地明确了党员干部行为边界的“高压线”,为正确行使权力、防止以权谋私划出了底线、设置了禁区。同时,党纪也为党员干部在正确轨道上前行提供了坚强保障,鼓励党员干部放下顾虑、放开手脚,廉而有为地干事创业。有“为”必然有“畏”,有“畏”才能有“为”。厘清党纪激励约束辩证关系,才能避免因畏而不敢为、防止因无畏而乱为,才能从思想上树立主动学习党纪的内生动力。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强化纪律意识,推动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仔细对照查摆,自觉遵守纪律,切实将纪律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做到心中有畏、心中有戒。另一方面,要保护好作风正派、担当作为、锐意进取的闯将干将的干事积极性,鼓励党员干部在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勇于改革创新,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做到干净加干事、干事且干净。
明晰党纪激励约束核心点,培养持续学的“内驱力”。党纪激励约束的最终意义在于明确党的纪律规矩,让党员干部清楚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深入学习党纪,不仅要了解表面的条文,更要理解背后的精神实质和深远考量。对于纪律规矩的理解,要做到精准把握。深度上,要对党纪规定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注重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剖析,帮助党员干部增强对党纪的感性认识,明确每一条纪律的具体要求和适用范围。广度上,要将党纪学习与实际工作、生活紧密结合,通过党员干部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启发,提高党员干部对党纪的理解力和把握力,推动学以致用,明确哪些行为是纪律允许的,哪些是坚决禁止的,尤其在面对复杂人情往来时,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准确区分正常的人情往来与违法违纪行为。要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思考,通过认同党纪要求、自觉持续学习党纪,不断提高政治修养、强化自我约束,真正将党纪要求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从内心深处树立起对党纪的敬畏之心,做到在面对各种诱惑和复杂情况时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
把握党纪激励约束关键处,培育持续学的“外助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根本目的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用好外部监督“外助力”,帮助推动形成持续学习党纪的良好作风和良好氛围。切实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那些真正为了党和人民事业做出贡献的党员干部,给予充分支持和鼓励,并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激励他们放开手脚大胆创新。同时,对那些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错误的党员干部,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准确判断行为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利,对因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而出现失误的党员干部,要给予宽容和理解,帮助总结经验教训,鼓励继续前行。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约束,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对严重的问题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