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深水区,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实践表明,从治标入手,以不敢腐为突破口和切入点,既能够对违纪违法人员产生强大震慑,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条件,又能够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共识,有利于把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推向深入。踏上新征程,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不断巩固高压态势,保持不敢腐的震慑常在。
突出重点纠治违纪违法行为,加强纠治问题的针对性。要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推动以点带面、以局部促全域。要有效处置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牢牢把握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揭开“面纱”见真相,不惑于笼罩在违纪违法行为上的各种幌子,坚持底层逻辑指引,直指权钱交易本质,持续强力查处纠治。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总结规律,挖掘根源,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效措施,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先后制定修订一系列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行为的“红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保持严肃惩处和通报曝光力度,以案明纪释法,以有力的纠治让敢于越“红线”者知痛知止。
确保从严惩处的及时性。从查办的案件来看,不少违纪违法人员抱有侥幸心理和投机心态,破除这种问题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提高惩处的及时性。及时性越强,违纪违法与受到惩处的间隔时间越短,就越有利于消解潜在的违纪违法动机,预防违纪违法行为。要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便捷来访、来电、网络平台等举报受理方式,强化与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的贯通协调,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推动形成监督合力。要深入研究现阶段违纪违法行为的方式、特征和表现,不断提高及时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能力和本领。必须高效处置违纪违法问题,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有效清除存量,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增强警示教育的有效性。警示教育能够贯通融合惩处与教育两种手段,必须着力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要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和媒体资源广泛开展宣传,扩大典型案例的影响范围。要注重警示教育的个性化,区分不同地域、行业、岗位,针对不同群体精准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有的放矢、分类施教。要注重警示教育形式的多样化,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穿透力、震慑力,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消除了党内严重政治隐患。新征程上,要继续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一视同仁坚决查处,持续彰显我们党直面问题、自我革命的坚定信念和勇气。必须坚决惩治“蝇贪蚁腐”,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追逃追赃没有“休止符”,对外逃腐败分子必须紧盯不放,做到有逃必追、一追到底。要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依法追缴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强化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