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有关部门召开的对村巡察工作推进座谈会指出,要扎实深入开展对村巡察工作,全面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基层是政策部署的最后一环,也是与群众接触的第一线。巡察工作延伸至最末端、最基层,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必要之举。“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蝇贪蚁腐”也会蚕食社会公平正义,只有将反腐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才能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小腐微贪”以散点多发、手段繁多为特征,涉及的都是事关百姓利益、乡村发展的“关键小事”,危害极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显示,今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7万人。“微贪腐”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若不严加惩治必将成为“大祸害”。
村官虽非真正意义上的“官”,但小到调解处理村里的村民纠纷、琐碎事务,大到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审批、集体资产处分等,都需经过村干部之手,因此村官手中其实拥有不少权力和资源。有的地方部分村干部却“钻空子”“捡漏子”,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性质恶劣,激起民愤。
反腐工作不能“抓大放小”,仅仅盯着“老虎”穷追猛打,“苍蝇嗡嗡”同样会对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对“小腐微贪”危害性的认识,加大监督约束力度,扎实推进基层反腐巡查工作,增强基层监督办案力量,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突破典型案例,加大惩治力度,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另一方面,在监督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健全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规范,扎紧制度笼子。同时,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用好线上监督平台,让群众点点手指就能实时查看政策项目资金落地情况,及时反映问题。
当然,从源头上做好基层组织人员配备也至关重要。选好“领头雁”,能更好地激发农村带头人队伍活力,健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等机制,把那些为人正派、服务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的人选上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保障。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人心标准”就是反腐工作的“金标准”,唯有让反腐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精准发力,让“微腐败”无处藏身,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反腐成效,方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凝心聚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