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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厚爱凝聚奋进合力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11-07 15:37 作者:叶敏琦

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是我们党干部管理的一贯方针,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坚持的一贯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阐释如何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时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奋进新征程,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统一,将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在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的同时,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

明确严管标准厚爱边界。严管与厚爱的尺度边界不定,干部履职时会无所适从,甚至会滋生侥幸心理,对纪律失去敬畏。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精准把握监督执纪执法的力度、尺度和温度,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既要在工作中把严的震慑效应全面激发出来,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有效清除存量,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又要坚持“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释放出对党员干部信任不放任、减压不减责、严格不严苛、宽容不纵容的信号。比如,在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在严格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的同时,注重用引导疏导的方式充分体现支持与厚爱,针对党员干部的政策困惑、制度疑虑,制定作风建设“正面、负面、倡导、保障”四张清单和政商交往问答指引等,切实做到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放开手脚担当作为。

坚持正确评判导向凝聚奋进力量。严管如果缺乏度与效的平衡,会导致监督难穿透、约束不到边;厚爱如果缺少标准与支撑,会导致政策把握上的模糊和实践能动性的不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数量与质量、正面与负面、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判导向,持续推进正规化、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比如,在深化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中,着力推动案件质量提升和制度机制规范建设。一方面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准确识别和精准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另一方面打好激励担当作为“组合拳”,完善澄清正名、容错免责、回访教育等机制,引导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敢干事、敢创新、敢担责。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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