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嘉宾
刘云娥云南省纪委常委、省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
黄星辽宁省沈阳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杰江苏省高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警示教育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承载着哪些功能和作用?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在警示教育中怎样用好案例这个“活教材”?如何整合各类资源,拓展警示教育形式,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流。
1
警示教育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承载着哪些功能和作用?
刘云娥: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目的,就是让受教育者知道什么不能做,让徘徊观望者悬崖勒马,让违纪违法者迷途知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警示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强调要把一些反面典型跌入违纪违法泥坑的教训给大家说说透,让大家引为镜鉴、自觉自律;强调要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这些重要论述为警示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警示教育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是生动的纪律教育课。没有警示就容易犯错,缺少反思就没有进步。从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出问题往往都是从不守规矩、对纪律防线“弃守”开始的,“案中人”的前车之覆皆是后车之鉴。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深刻揭露违纪违法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的堕落轨迹,深度透视其“破纪”“破法”的心路历程,形成“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的震慑,让党员、干部深切体会到组织的良苦用心,深刻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不要把别人的教训当故事听,而是要“视他病为己病”,从他人的教训中反思自己的行为,警醒起来,把头脑中不正确的“一闪念”“不经意”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立在面前的镜子”,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黄星: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警示教育承载着教育、引导和约束功能,通过生动直观地展现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一是以“惩”促“戒”,增强内心约束。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度剖析,不仅展现我们党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坚决态度,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持续释放执纪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让党员、干部在面对各种诱惑和选择时,能够自觉地以纪律为戒尺、以法律为准绳,自我约束,自我警醒,构筑起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是以“鉴”促“醒”,构建防范机制。违纪违法案例是最鲜活的“反面教材”,在深刻揭示个案违纪问题的同时,还要深挖背后的制度缺陷和监督管理等环节存在的漏洞。通过警示教育,推动案发单位引以为鉴,从中吸取教训,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堵塞制度漏洞、填补监督盲区,健全廉洁风险防范机制。
三是以“教”促“治”,深化治理效能。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到既善于发现问题又善于推动解决问题,将警示教育的过程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放大警示教育效能,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不断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
2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在警示教育中怎样用好案例这个“活教材”?
刘云娥:警示教育要入木三分,精准“画像”。要结合案件类型和违纪违法人员职务、身份和所处岗位的不同,分析个性问题,“画像”越精准,问题暴露得越彻底,越能触及灵魂。要深化类案共性分析,综合所在地域的政治生态、历史文化等特点,坚持“掰开来看”与“合起来看”并重,“合并同类项”,对同类问题产生发展的“气候、土壤、条件”等深入思考研究,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症结、普遍性问题,做到既找准症结切中要害,又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切实实地告诉党员干部什么不能做,应该怎么做。
警示教育要树牢“审视”理念,增强“溯源”意识。要深入挖掘运用案例资源,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以“案中人”警醒“身边人”。警示教育的素材始于案件,但又不止于案件,要把查办个案的过程与结果放到全局治理中去审视、观照,厘清案件查办的“上下游”“左右岸”关系,将分散的案件素材进行逻辑溯源、系统梳理、综合研究,剖析一个个反面典型,揭露一个个问题,发出一个个追问,让受教育者从中找到“共振点”,发现潜藏在意识中的病灶、隐藏在身边的风险,检视自己曾经有过的错误念头和习以为常的不当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提醒、教育、震慑效应。
警示教育要根据教育对象的层级、领域、行业等特点,提高针对性。选择地域相近、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类似的案例,因时因势探索创新方法路径和形式载体,因案制宜,这样才能直达心底、触摸脉搏、形成共振,从而实现警示教育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比如,我们以《“官油子”现形记》为载体,立体呈现各领域“官油子”的众生相,深入剖析“官油子”产生的根源、带来的危害以及“去油除腻”之道,为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汇聚正能量。
黄星:典型案例不仅是过往教训的生动记录,更是引导人们正视问题、反思自我、提升认识的重要工具。充足鲜活的案例可以让警示教育更具感染力和穿透力,运用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廉洁思想防线,是提升警示教育效能的“关键一环”。
全领域挖掘案件素材。案例的筛选在警示教育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既要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普遍性教育,也要加强针对性,选择能够反映出某一类违纪违法行为基本特质的案例;要结合警示教育的主题及受众群体,侧重选择一些常见、多发、新发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将行为方式、危害后果及所受惩处情况完整展现给党员、干部。通过建立统一标准的案件素材库,与各审查调查部门协调联动,及时选取易发多发领域地域行业的典型案例,为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打牢基础。
深层次剖析呈现价值。警示教育不是“故事会”、典型案例不是“八卦谈资”,要深度剖析典型案例中的“思想之惑”“行为之危”,透视违纪违法人员破纪破法的“第一次”“关键点”“转折点”“触动点”,揭露其堕落轨迹以及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危害,强化震慑力,提高党员、干部免疫力。健全完善“一案三报告”制度,对《案件审查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忏悔录》深度提炼,深入剖析案例背后的原因和规律,从制度漏洞、思想防线、监督机制等多个角度进行探究,既为警示教育找准问题、提供靶向,也为督促有关部门深化治理提出有针对性、说服力的意见。
3
如何整合各类资源,拓展警示教育形式,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黄星: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应当坚持立足实际、守正创新,以拓展警示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为抓手,构建集成化、多元化、立体化的体系。
一是巩固拓展阵地,形成“一盘棋”。警示教育阵地是开展好警示教育的重要支撑,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整合地方资源,不断巩固、夯实、拓展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实践中,可以发挥地方特色,依托辖区警示教育基地、党建活动中心等已有资源,结合警示教育的主题和受众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警示教育专题展览等。
二是丰富完善内容,构建“生产线”。案件资源是警示教育的“富矿”,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释纪释法,实现案件查办的惩治效果向警示效果转化。建立集中统一的警示教育资源库,收集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违纪违法案例,制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产品,注重与案发单位、司法机关、媒体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定期动态调整充实案例素材。统筹各方力量,做实做细“菜单化”“精细化”警示教育,分类分级精选典型案例,协助推动基层拍摄优质警示教育片,逐步建立健全警示教育精品素材库。
三是创新形式载体,打造“传播链”。警示教育的形式直接影响其吸引力和影响力,在巩固深化传统警示教育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形式载体,探索运用更加形象、直观、具体的表现形式和立体化、多元化的传播手段,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警醒、启示教化作用。比如,组建以纪检监察干部为主体的“清风讲师团”,让办案人走上讲台,在案发单位开展宣讲,事例鲜活、语言生动,拉近“讲”与“听”的距离,把腐败行为的成因和后果讲深讲透,让警示教训入脑入心。与组织部门、党校等多部门合作,针对不同层面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开展授课,让遵规守纪切实成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动自觉。
李杰:治病救人要用好警示教育这副苦口良药。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方面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到“治未病”;另一方面要及时找准病灶、检视病因、深挖病根,做到“对症下药”。为更好发挥警示教育“药效”,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联动发力:
一是整合案例资源,提高警示教育的“精度”。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办的典型案件作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做法已经成为常态。要在经常性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精准度,系统全面梳理本地、本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例,按照职务级别、行业领域等进行分类,建立案例库。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群体教育对象的特点,从案例库中进行差异化筛选,杜绝“一锅炒”“大呼隆”式警示教育,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拓展警示教育的“深度”。警示教育绝对不能只靠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要以“一盘棋”工作思路,加强多方协同。充分发挥与组织部门、党校、司法机关等协作配合教育机制,把警示教育和党性教育、党纪学习教育贯通起来。组织部门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任职培训、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等;党校根据党的纪律要求、党性修养等主题系统性定制课程,在课程中加入深度剖析案例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等内容;联合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司法机关开设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等等。
三是依托媒体平台,增强警示教育的“广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作用。在地方主流报刊杂志及电视台上开辟警示教育专栏,进行党纪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发布剖析等。善用新媒体传播手段,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案件信息、做好以案释纪释法等;通过纪法微课堂、廉洁故事动漫等多种形式,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经常性接受教育;在关键节点推送警示教育信息、廉洁提醒、案例速报等。以生动形象、易于传播的形式,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
警示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如何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充分释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
刘云娥:警示教育是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持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有着重要作用。要以“全周期管理”理念谋划警示教育,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整改治理、教育警示各个环节,形成环环相扣、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注入更大动力。
坚持警示教育首先从政治上看,将其置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统筹考量,用“通篇文章”方式,更加突出系统的观念,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要把握政治生态的区域性、领域性、阶段性特点规律,剖析腐败背后的体制机制弊端和监督管理短板,找准症结切中要害,提炼系统治理指引,使警示教育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
要构建内审外调、宣传教育、以案促改等多主体同向发力、多环节同步推进模式,机制化、标准化配置到查办案件工作中,以集群耦合思维贯通“查、改、治”,把“打赢攻坚战”与“打扫战场”“战后重建”有机地协同起来,既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又向党组织传导一严到底的压力,督促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比如,我们在修复净化丽江政治生态过程中,在查办案件之始,宣传教育模块就协同跟进,制作播出《清廉云南路在脚下(丽江版)》,深入剖析系列案件暴露的制度机制“中梗阻”、政治生态“污染源”、廉政建设“风险点”,构建从案件查办到促进治理的工作闭环,持续释放“惩、治、防”一体发力的叠加效应。
李杰:警示教育是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内容,与案件查办、问题整改、系统治理紧密联系、相互促进。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精准实施。
强化系统思维,发挥综合效应。始终秉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坚持办案、整改、治理贯通协同。聚焦移送司法机关、深化以案促改和开展廉政教育等关键环节,将以案促改贯穿审查调查、警示教育、整改整治全过程,深刻剖析案发单位在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将促改促治相关措施串点成线,建立重大案件“四会一谈”工作机制,即重大案件立案后组织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促治动员会;案后召开纪检监察建议送达会、警示教育大会、案件反思会和开展案发单位“一把手”谈话监督,通过一系列促改促治“猛药”“良方”,达到根除痼疾、正本清源的效果。
强化靶向思维,注重精准施策。纪检监察建议是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抓手。针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充分研判、深入剖析,把问题找准找实,把原因分析透彻,形成兼具针对性、实效性及可操作性的纪检监察建议,确保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建议立项、制发、送达、整改监督、评估以及结果运用等全流程工作机制,严格刚性约束,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全周期闭环管理,通过书面报告、现场督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号销账管理,严防纪检监察建议“走过场”。
强化目标思维,推动成果固化。警示教育重在警醒,贵在“常”“长”。要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就是要推动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日常遵循。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同步落实,通过深化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制度约束,有效防范风险,最大限度发挥查办案件治本效能,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