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高某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7年,高某任某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明知韩某军等人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在该市影响恶劣,仍极力向市委推荐韩某军的亲属韩某成为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后兼任市公安局扫黑办副主任。2018年7月,市公安局成立查办韩某军涉黑问题专案组,高某在多次收到韩某成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后仍未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导致专案工作推进困难。高某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予以关照提拔,帮助掩盖问题线索,在当地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高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反群众纪律的案例。本案中,高某身为市公安局局长,执法犯法,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站台撑腰,客观上助长黑恶势力蔓延坐大,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危害,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近年来,扫黑除恶持续发力,取得了明显成效,需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除恶务尽。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侵犯群众权益;有的对黑恶势力活动纵容放任,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和恶劣社会影响。对这些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切实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严守法律底线,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