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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 “巡审联动”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4-07-17 09:05 作者:甘甜

巡察与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7月10日,佛坪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周贵元同记者交流时表示,佛坪县围绕“以巡促审、以审助巡、巡审共振”目标,积极探索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联动(简称“巡审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经济体检”有机结合、联动实施,推动双方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着力实现“1+1>2”的叠加效应,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佛坪县制定了“巡审联动”工作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在前期准备阶段,县委巡察办与县审计局结合双方年度工作计划,共同研究确定“巡审联动”监督对象,一般为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镇、街道或部门单位;监督对象确定后,县审计局提供近5年对监督对象开展审计的结论和整改台账等资料。

人员组成方面,该县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等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编入巡察组和审计组,组成“巡审联动”工作组,同步进驻、协同工作、共同监督。

“巡审联动”组织实施期间,工作组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核查、调研走访、延伸调查、大数据对比等方式开展监督。巡察组以查找政治责任是否落实为主,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发力,将发现的属于财政财务管理、项目资金使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开发利用等审计范围的问题交由审计人员查证核实,确保问题查清核透。审计组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发力,将发现需要借助巡察力量进一步了解核实的问题交由巡察组统筹力量深挖细查,确保把政治问题查深、经济问题查清、政经交织问题查实。

“巡审联动”结束后,工作组按程序对巡审发现问题进行研判,分别形成巡察报告和审计报告。由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巡察组和审计组共同参加反馈会议,集中同步反馈巡审发现的问题,对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巡察组和审计组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同步开展巡审整改“回头看”,加大对巡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

“‘巡审联动’中,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相互借力借势,有效加强了监督成果运用。巡察组通过审计工作助力,发现疑点问题深挖扩线,审计组则充分利用巡察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方式,解决方法受限等问题,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监督质效。‘巡审联动’实现了‘到一家单位,察多项工作,促整体提升’的工作效果,既落实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又提升了巡察、审计监督效能。”佛坪县纪委副书记、县委巡察办主任黄波说。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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