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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4-07-05 09:30 作者:甘甜

村级“小微权力”看起来微不足道,但直接关乎群众切身利益。

6月25日,周至县纪委常委曹星星在同记者交流时表示,周至县聚焦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紧盯村(社区)干部的权力行使,做实做细做深基层监督。同时,多形式加强村(社区)干部警示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规矩意识,教育引导其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促进基层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为确保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周至县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等制度;围绕村级重大事项、村级日常性事务,制定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并分类绘制流程规范指南模板,明确相关事项重要节点办理要求、操作程序等,推动村(社区)干部照单履职,让权力运行有章可循,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为规范开展村级监督,周至县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以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为标准,严格按照综合考察、初定人选、会议研究、正式聘任程序,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两代表一委员”、优秀党员、乡贤能人中聘请284人担任村(社区)监督员,作为镇(街道)纪(工)委的延伸“触角”和补充力量,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

“我们对照村(社区)两委负责人责任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三重一大’事项、惠农惠民资金发放等重点领域,通过列席会议、上门走访等方式开展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动态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按要求督促村(社区)尽快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直接向镇(街道)纪(工)委或县纪委监委报告。”周至县四屯镇东风村监督员郭海峰说,“群众有什么困难或好的建议,也可以向我们反映,我们一定全力调解,解决群众的困难。”

2023年以来,周至县村(社区)监督员参与村级有关事务310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近600条,纠正违规行为179次,帮助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03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215件。

为激励监督员更好地担当作为,周至县组织召开村(社区)监督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优秀村(社区)监督员20名,通过选树典型持续激发清廉村居建设内生动力。

身边案例是纪律教育的“活教材”。周至县综合运用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编印警示录等多种形式在村(社区)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强化村(社区)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2023年以来,周至县共通报村(社区)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9人次,开展警示教育20余次。

此外,围绕查处的村(社区)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周至县纪委监委深入分析,精准研判,精选侵害群众利益方面案例,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开出“祛病”良方,向案发村(社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排查整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更好地引导村(社区)干部规范履职用权,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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