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彭某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经查,彭某在任某区区委书记期间,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相关规定,在未按规定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同意的情况下,2个月内频繁调整干部。其中,未按规定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同意,对与其有亲属关系的一人违规破格提拔。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件。本案中,彭某身为某区“一把手”,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短时间内频繁调整干部,任人唯亲,违规提拔,侵害党和国家对组织人事方面的正常管理秩序,必须受到纪律严肃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相关案例中吸取教训,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规定,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风向标”,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