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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30 12:46 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鹃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持续纠治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好激励担当作为,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到谋发展、抓治理、促振兴上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让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提出“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指出“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强调“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要把职责事项搞清楚”……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指明了方向。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发力,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刹住了一些歪风邪气,过去令基层干部叫苦不迭、束手束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大减少。同时也要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加大力度深入纠治,使减负成果更好惠及广大基层干部群众。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准确看待“应尽之责”和“应减之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对搞文山会海、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处分规定。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守牢思想防线、行为红线,坚决纠正政绩观异化、权力观扭曲、事业观偏差等问题,把对上负责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时刻绷紧为基层减负之弦,以思想认识上的到位引领行动上的自觉。

锚定突出问题,持续纠治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监督执纪情况看,一些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仍然屡禁不止,新情况新动向不断滋生。有的违反规定层层开会,层层制发配套文件或者在制发配套文件时简单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有的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把“痕迹”当“政绩”……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发现一个整治一个,把党员、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同时要看到,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有不同表现,必须加强调查研究,精准发现、靶向纠治、有效解决。对“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坚决纠治,领导机关要带头改、带头治,涉及多个上级部门的还要同题共答,坚决防止“上级生病、基层吃药”。

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既为干部减负、又为实干赋能。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背后既有思想认识、政绩观的偏差,也有领导方法、工作方式、制度机制等方面的不足,必须系统施治、综合施策,打好减负增效“组合拳”。要对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化专项整治,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政策、部署任务、督促落实、考核检查等方面完善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机制,形成更加清晰的制度导向。要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起为基层减负主体责任,特别是督促“一把手”对减负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项亲自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考核导向,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更好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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