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线索涉及多名村干部,需要查阅比对的账目数量较大,现申请‘室组地’联合办案。”4月23日,山阳县某镇纪委在核查一个问题线索时,因情况复杂向县纪委监委申请启动联合办案机制,最终在一周内将相关问题全部核查清楚。
“室组地”联合办案已是山阳县纪委监委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的重要办案模式之一。
按照区域就近、业务相近、利于工作的原则,山阳县纪委监委在成立“室组地”联合办案领导小组的同时,将6个纪检监察室、13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18个镇(街道)纪(工)委整合划分为6个“室组地”联合办案组,充分发挥“室”专业能力强、“组”了解行业特征、“地”也就是镇(街道)纪(工)委熟悉基层民情的优势,强化互通交流、信息共享,联动办案、合力监督,推动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此外,每个办案区设立一个审查调查工作指导组。该工作指导组由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对应的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组成,全程指导案情研判、信息收集、审查调查工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集成联动的工作格局。
山阳县聚焦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生态环保、住房、养老社保、耕地保护、营商环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等方面,集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改变资金用途,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科教系统腐败,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吃回扣”,不动产办证难,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职能部门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等问题。
2023年,通过“室组地”联合工作模式,山阳县纪委监委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案件15件,党纪政务处分15人。
针对“室组地”联合办案中发现的制度机制漏洞和风险点,山阳县纪委监委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做实做细以案促改,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县科教局完善了党组织议事规则、校(园)长管理办法、教师管理办法、师德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县民政局完善了关于做好全县敬老院现任管理人员超年龄退出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供养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山阳县社会救助政策汇编》等制度规定,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室组地’联合办案让‘单兵作战’变为‘片区联动’,形成‘一体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力量,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实现‘1+1+1>3’的监督效果。”4月29日,山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成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