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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公与私的界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4-03-20 11:17 作者:张景林

媒体日前披露了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原局长喻斌严重违纪违法案的相关细节。喻斌凭借出色的工作业绩,一步步成长为基层法院领导干部,但在看到别人挥金如土、纸醉金迷后,他突破公私界限,从维护公平正义逐渐沦落到追求个人私利,最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古人云,“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私心乃百病之根,谋私多了,为公就少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握公权,时刻面临着公与私的考验。必须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公权,否则就容易因私废公、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视公权为私器,将手中权力作为个人敛财的工具,大搞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结果锒铛入狱;有的公私不分,把公权当私产,靠企吃企、靠水吃水等,最终身败名裂……凡此种种,都是未能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导致一再越界越轨。

公、私二字是衡量党性强弱的重要尺子,公私分明是为官从政者必须坚守的原则和底线。周恩来给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约法三章”,不占国家和集体一分一毫的便宜;谷文昌告诫家人“不许沾公家的一点油”;杨善洲说“我手中是有权力,但它是党和人民的,只能老老实实用来办公事”,从未为亲属子女谋私利……共产党人公私一向泾渭分明,一代代优秀共产党人更是用言行生动诠释了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崇高风范。私心、私欲深藏于内心,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能左右一个人的行为选择。党员干部要经常“洗心”,常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身心,用优秀共产党人的镜子照照言行,方能将“公”与“私”两个口袋分得清楚明白,去除私心杂念,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铭记于心。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把权力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每名党员干部都应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常问问自己用权为了谁、为何事,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

树立正确的公私观,是滋养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源泉。共产党员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更要树立正确的公私观,正心明道、怀德自重。“贪欲者,众恶之本。”面对形形色色的欲望和诱惑,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常破“心中贼”,时刻自重自警自省,克制自己的欲望,时刻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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