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姚某某对抗组织审查,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等问题。2020年9月,纪委机关收到反映姚某某有关问题线索后,对相关线索进行初核。姚某某担心其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安排其亲属将人民币150余万元分别存入各自的银行卡,后姚某某将银行卡交给其子花费,并与相关亲属串供该笔款项为借款。2021年3月,姚某某将人民币270余万元、10万美元以及购物卡等违纪违法所得转移至白某某的一处房屋隐匿,并要求白某某在组织审查时隐瞒其转移的事实,企图逃避组织审查。姚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姚某某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本案中姚某某在组织审查后不主动说明情况,反而转匿赃款赃物,要求他人帮忙串供、隐瞒其转移财产证据的事实,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以此对抗组织调查,完全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品格。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以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党忠诚老实,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党员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对党忠诚老实,特别是在犯错后,更应当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认真反省检讨,积极配合组织查清事实,决不能欺骗组织、对抗审查,妄图以此逃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