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的同时,通过以案警示、通报曝光以及回访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力促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开展以案警示,做好以案促教工作。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近年来查办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选取部分典型案件,在进行深刻剖析的基础上,深入到镇(街办)、县直部门大力开展“以案说纪”巡回宣讲活动,将廉洁履职的警钟敲响在基层领导干部阵地的最前沿。同时,坚持把纪律审查的过程作为教育违纪党员干部的过程,耐心与违纪党员干部谈话,向其宣讲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及造成的危害,帮助违纪党员干部客观分析从思想蜕变走向腐化堕落的思想根源,使其幡然醒悟,迷途知返,充分认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积极引导他们自觉加以改正,从而达到以案促教的目的。
运用曝光“利器”,增强震慑效果。抓重要时间节点、传统节庆日、重点人员,对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乡村振兴领域以及农村基层党员“微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通过泾阳县政府网站、“清廉泾阳”微信公众号、下发通报、编发《警示教育读本》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过对反面典型的通报曝光,让群众知晓,让干部知羞,在全县上下形成强大的“不敢腐”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切实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持续向全社会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跟踪回访教育,做好以案释纪工作。案件审理工作结束后,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到案发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向领导班子详细通报执纪审查情况,认真分析案发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厘清风险源点,扎实做好规避防范,不断健全监管对策。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注重指导发案单位自查自纠,主动整改暴露出的“短板”、问题及漏洞,真正做到以案促改。以“上门谈心”的形式,一年内对受处分人员及其家人进行一次回访教育。对纪律意识差的回访对象,重点指导其学习《准则》《条例》;对认真整改、工作突出的,按程序向组织部门、人事部门推荐;对有实际困难的受处分人员,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帮助。力求以回访引导促使引以为戒、牢记纪律红线,重塑其信心,回归正常工作生活。
(供稿:泾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