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好了,喝起来口感更清甜了。”1月3日,佳县谭家坪村村民刘建龙对前来走访的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
村民的幸福感,来源于纪检监察机关在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的努力。
近年来,佳县纪委监委围绕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出专项监督清单,采取“室组地联动+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模式,对生态环保领域问题实行“点题整治”,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生态环保责任。
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佳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水利、住建等职能部门成立检查组,沿黄河流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检查组发现黄河沿岸部分村庄存在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物乱排等突出问题,现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问题清单,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全县新建污水处理站3个。
在检查组督促下,佳县有关职能部门对佳芦河入黄口湿地进行修复,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源头管控和“一河一策”,加强小流域水环境日常监管,不断优化佳芦河水质。截至目前,该县整治佳芦河沿线散乱污工业企业3家,排查整改河流“四乱”问题51个,佳芦河监测断面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同时,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对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加强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切实扛牢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县发改委开展禁煤区散煤治理,取缔原煤销售点,严防散煤燃烧现象反弹,积极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和臭氧污染监管两项行动;督促县公安局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力度,提高群众对烟花爆竹禁限放的知晓率。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小型餐饮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部分餐饮食堂油烟净化设施未按要求清洗、存在油烟污染等问题,佳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精细化管控,确保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我们要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肃查处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佳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高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