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省开展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旨在紧盯检验检测重点领域、重点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执法手段,充分发挥系统执法合力,依法严厉打击检验检测领域突出违法行为,查办一批检验检测机构违法案件,以打促改、以打助管,坚决破除行业乱象,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省市场监管局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谁发证,谁监管,谁发证,谁处罚”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执法边界,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坚决纠治一批行业乱象,打击一批违规机构,处理一批不法从业人员,将重点打击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6个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违法行为。
专项执法行动将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行为:检验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伪造、变造、冒用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使用已经过期或者被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把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排查研判;及时通过12315热线、12315互联网平台、日常监督检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线索摸排,深挖案件线索,注重案件线索向上下游延伸;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全链条执法,注重案件查办中的系统性、行业性违法行为,查办大案要案、串案窝案;对疑难复杂案件要进行会商指导,统筹协调执法力量集中查办,确保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