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长武县彭公镇全面实施“225”工作法,推进农村“一村一辅警”全覆盖,提升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实行双重管理。全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党委政府领导、综治中心协调、派出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的农村警务工作新格局,并联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近期疫情防控、社会维稳、安全生产等当前重点工作,构建起镇综治中心负责,参考镇派出所、村两委意见的考核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明确任务要求,使“一村一辅警”受镇综治维稳中心和镇派出所双重管理,确保“一村一辅警”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全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发挥两个作用。将“一村一辅警”嵌入网格,与网格化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发挥党员辅警先锋模范作用,组建先锋队开展治安巡逻,做好维护农村治安稳定工作,在征地拆迁、环境整治、占道经营等事项中,靠前主动介入,将各类矛盾控制在初始状态。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村专职网格员的作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维稳信息、彻底摸排矛盾纠纷,为村民答复法律事务、办理相关证件、开展防范宣传,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困难问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员”。截至目前,全镇共有村级警务室3个,其余14个配置专职辅警。
履行五个工作职能。要求“一村一辅警”认真当好各村治安防范的“巡查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情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和便民利民的“服务员”,充分发挥情系一方水土,责系一方百姓,守护一方平安的职能作用,确保“村村有警、天天见警、事事落地”,真正把不断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作为工作的常态,让有限的警力发挥出最大的效能,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打通服务群众的“末梢神经”,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中共长武县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