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体情况,并发布了6件典型案例。
今年4月,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严惩相关涉养老诈骗犯罪,省检察院成立专门机构,采取加强督办指导、细化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全力追赃挽损等具体措施,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捕快诉。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28件300人,其中批准逮捕154人,提起公诉74人,已判决51人。省检察院对16项重点工作展开两轮督导,对8起重点案件与省公安厅、省法院联合挂牌督办。同时,在检察环节实现追赃挽回损失6000余万元。
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办理的高某某以虚假投资理财新产品实施的诈骗案,涉案诈骗金额896万余元;未央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等8人,以保险公司员工保单借款为名,虚构高额回报实施的诈骗案,涉案资金45万余元;眉县检察院办理的白某某等人以“医疗保健”为名实施诈骗案,涉案资金190万元;志丹县检察院办理的郭某谎称代办退休事宜,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案,涉案资金401万元;榆林市检察院办理的白某某以虚假“养老统筹”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案,共导致170多人被骗损失1677万元。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强化综合治理,开展风险排查,推动诉源治理,实现了对养老诈骗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和一体化网络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