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5506件,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5285件,判处被告人20382人,发生法律效力13441件17932人,其中对5118名被告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28.5%,对814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占重刑犯的15.9%。
近年来,全省法院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打击重点,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严惩走私及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加大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依法从严惩处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同时,提升司法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统一裁判标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质效。省法院成立毒品案件工作专班,组织制定《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数量和刑罚参考意见》,并联合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了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定、酌定从宽、从严处罚情节的刑罚标准,确保全省毒品犯罪案件量刑的规范均衡。此外,各级法院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进堵漏建制、源头治理、改进管理,促进建立防范毒品犯罪的长效机制,提升禁毒工作成效。“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精准打击毒品犯罪,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同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