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介绍。会上还发布了有关秦岭植被、水资源、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例。
为更好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省检察机关紧盯“五乱”整治,以法律监督助推秦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与恢复治理,设立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
在实践中,省检察机关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案件,依法要求被告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土地复垦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或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加大生态修复、“碳汇”教育等基地建设力度,推动林地、草地等受损生态环境有效修复,教育社会公众自觉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引导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共建共治生态环境,形成“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保护格局。
据悉,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秦岭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8件58人,起诉129件189人。略阳县检察院督促整治秦岭尾矿库案等两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