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对陕西省电石协会等31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据悉,陕西省电石协会等31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等违法事实。省民政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31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省民政厅持续加大对“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力度,依法对一年未检、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138家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撤销登记31家、限期停止活动44家、警告63家,同时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分别将63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75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运用第三方监测,“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管理,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