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组织全省法院同步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陕西三级法院共设立24个案款发放现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2.64亿元,720件案件中的755名当事人在现场领取了案款。
本次活动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省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案款发放会场,榆林中院、宝鸡市金台区法院、汉中市南郑区法院、佳县法院等中基层法院共设立23个现场发放分会场。此次集中发放的执行案款主要涉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融案件以及涉民生、涉小标的、涉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当日,全省法院共邀请40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3名特邀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在现场见证案款发放。
此次执行案款的集中发放,展示了我省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也是对“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进一步深化。“这是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集中体现。”全国人大代表石光银在榆林中院现场见证了执行案款发放全程后表示,“希望法院今后能推出更多让老百姓满意的司法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