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西安仲裁委员会共同签署《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
水美则鱼肥,土沃则稻香。对于企业来讲,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最好的发展“补剂”,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秉持“每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的理念,不断创新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广度和力度上下功夫,通过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机制、示范判决机制和规范诉讼与仲裁机构之间衔接工作机制,及时、充分、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改善中小投资者的司法体验和获得感,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西安样本”。
畅通渠道 诉调对接更便捷
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是激发市场活力,接轨国际商事制度,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为了打造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诉讼服务,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法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和谐健康发展,5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陕西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
该协议作为西北地区首家中级人民法院与证券监管部门、保护中小投资者专业机构达成的书面协议,以世界银行评价营商环境指标为基础,本着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证券期货纠纷委派、委托调解工作,保障相关调解组织调解与诉讼调解及案件审判工作有效衔接的目的,通过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登记备案机制、诉调对接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诉调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等,为中小投资者建立了便利、快捷、高效的绿色诉讼通道。
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充分发挥了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在资本市场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在纠纷化解链条的前端充分引导,实现证券期货纠纷得到公正、高效化解。据了解,西安中院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被国家发改委认为改革举措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操作性强,入选《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典型案例,并向全国复制推广。
西安中院副院长赵海峰表示,诉调对接机制满足了企业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新期待新需求,通过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解纷,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以点带面 适法统一促公平
前几日,西安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按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意见(试行)》,对一起涉及中小投资者诉延安某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
“我们从500余件原告投资者诉延安某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选取了一起具有典型性的案件进行审理,该案就可以作为标准,对平行案件的纠纷解决和法律适用等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西安中院民四庭庭长张亚凤介绍,示范判决围绕共性的事实和法律争议点展开充分论述,着重分析共性的证据,认定共性的事实,阐明共性的法律适用。示范判决生效后,已为示范判决所认定的共性的事实,平行案件的当事人无需另行举证。且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将若干平行案件合并开庭审理,同时简化庭审程序。
“又快又公正,我们很满意。”感受到示范判决机制带来的“司法速度”后,案件双方当事人赞不绝口。
适用示范判决机制进行审理,打开了西安中院群体性证券纠纷案件审判的新篇章。
近年来,随着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证券群体性纠纷诉讼大幅激增。2020年以来,西安中院民四庭先后受理了近千件涉及多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此类纠纷涉案人数众多,直接牵系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为了提升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西安中院民四庭深入总结分析,进行创新改革,建立了示范判决机制。
目前,西安中院已采用示范判决机制审理群体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565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优”无止境 凝心聚力再奋进
陕西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西安东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诉西安凯新商贸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被陕西省委政法委评为2020年全省优秀案件;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诉王小军等股权转让纠纷案,陕西博鑫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陈龙、任双成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先后入选西安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件;多份由西安中院民四庭法官撰写的涉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法律文书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一份份荣誉和成绩背后,是西安中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担当,是一项项精准发力、落地有声的有效保障措施,更是每一位法官在依法维护中小企业投资者权益征程上从未停歇的奋进足迹。
立足自身审判职能的同时,西安中院也在不断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积极构建营商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全新格局。
凝聚合力,绘出营商环境保护最大同心圆。今年以来,随着西安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民商事纠纷案件数量显著增加,申请西安中院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数量也在逐年递增。西安中院民四庭作为承担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审判部门,在对2018年至2020年期间受理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梳理、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完善司法监督的建议。为了打通壁垒,形成多元解纷的合力,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5月11日,西安中院与西安仲裁委员会正式签署了全省首个规范法院与仲裁机构之间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发挥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各自的优势作用,以20条具体内容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实现诉讼与仲裁工作“无缝”衔接,为当事主体提供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追求各项数据指标的‘好看’,而要真正立足于企业的需求,将每一项举措都落到实处,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保障充分,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西安中院民四庭副庭长张鹏说。
“优”无止境,任重道远。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西安中院今年又推出了10项便民利民措施,从优化智慧法院功能、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到设立“绿信封”快审通道、部门“公众开放日”,从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到强化便民诉讼服务水平,让平等保护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厚植土壤,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