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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4-09-09 11:25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苏维埃政府能在内忧外患、腹背受敌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建立了空前的廉洁政府。研究土地革命时期党的廉政建设,能为新时代党的廉政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行动借鉴。

土地革命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

在土地革命时期,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毛泽东根据当时军队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以德养廉、教育倡廉、以法保廉、监督护廉的廉政建设方针。

以德养廉——在这一时期,最典型的是领导干部廉洁奉公,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在井冈山斗争时期,毛泽东作为井冈山根据地的最高领导人,他始终坚持与群众同甘共苦,他说:“一个真正的革命者,不论什么时候,都要想到大家,想到群众,因为革命不是几个人的事情,而是大家的事情。”当时,面对敌人的频繁围剿和经济封锁,红军的物质极其匮乏。1928年寒冬,事务长给毛泽东送来了棉衣,毛泽东说让士兵们先穿,分发最后一批棉衣时,毛泽东才收下,但是又把它送给了房东谢槐福,井冈山人民对此非常感动。朱德作为红四军的军长,也和大家一样吃糙米野菜。刘少奇常常为了节省粮食,饿着肚子工作。在中央苏区,经济形势好转一些,但领导干部仍坚持勤俭节约,两袖清风。领导干部率先节衣缩食,以身作则,为革命根据地军民建立了廉政楷模,达到了以德养廉的效果,同时让人民群众看到苏维埃政府是一个维护人民利益的政府,使其愿意跟随共产党投身革命事业。

教育倡廉——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毛泽东提出了“三大纪律 六项注意”,铸就了我党钢铁般的纪律,加强了战士的思想教育。在中央苏区时期,党内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对此毛泽东在古田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党员对马列主义和党的正确路线的教育,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政治本色。1932年3月2日,中央人民委员会发布《政府工作人员要加紧学习》的第6号命令,要求各级苏维埃工作人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了解党的主张和路线,提升文化素养和工作能力。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不仅有党校、党训班,还有《红色中华》等革命刊物积极宣传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将贪污腐败等不法行为公之于众,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同时通过口号、标语、歌谣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廉政教育宣传,有助于党员干部增强廉政意识,保持党的纯洁性。

以法保廉——毛泽东等领导人通过参考苏联的法律法规,又结合当时的情况,推动党的第一部反腐法令正式颁布,即《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其中第26条训令规定:“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地位贪污公款,以图私利,据贪污款数分别判处各种刑罚并追回贪污公款。”苏维埃政府对贪污浪费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有利于营造廉洁的社会环境。1933年9月,中共中央作出成立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定,要求正确地执行无产阶级政党铁的纪律,敢于对官僚主义及腐败现象作斗争。在苏区,反腐败如火如荼进行,于都县党政机关在工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中央派出工作团,查处大批贪污腐化和违法乱纪的案件,涉及县领导数十人,后来进行法庭审判,县苏维埃主席熊仙璧撤职并判刑一年,其他一些存在不良行为的干部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这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我们党执法严格,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让他们认识到党对反贪污反腐败的力度之大。

监督护廉——苏维埃政府在反腐败斗争中,不断建立健全苏维埃民主和监督制度,保证劳苦民众能当家作主,发挥民主权利。逐步健全市乡代表会议制度,政府工作人员由民众选举产生,对于工作不称职者依规进行免职处理,同时号召群众积极行使监督权。“每个革命的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的错误缺点之权,民众可以立即揭发贪污腐化消极怠工以及官僚主义的分子,而苏维埃立即惩办他们绝不姑息。”为了更好地反腐倡廉,工农检查部设立,这是苏维埃政权建立的第一个检查机构,该机构的职责在于监督检举国家机构以及企业中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同时各地也设立了控告局和突击队,建立巡视制度,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苏维埃政府也颁布了各种细则,统一规定苏维埃政府经费使用标准,这样既有利于保证战争供给又能防止贪污浪费。当时的红色刊物在舆论监督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监督能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有效打击贪污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土地革命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当代启示

回首往事,立足现实,土地革命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历史经验能为今天的反腐倡廉提供借鉴和启示。

加强思想建设是遏制腐败的前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提高认识能有效拒腐防变。在土地革命时期,一些人意志薄弱,抵制不住物质利益诱惑,贪污腐败滋生,腐蚀了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肌体。为了防止腐败,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在革命根据地广泛开展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由于党员干部带头节俭,自觉抵制腐败,又在各地开办党校和党训班,党员廉洁意识得到很大提高,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对我们今天的反腐倡廉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如今的反腐败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反腐败一直在路上,加强思想建设是遏制腐败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思想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才能有效防止腐败滋生,实现清正廉洁的政治风气。

严惩贪腐人员是遏制腐败的良药。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腐败是社会的毒瘤,要想铲除这个毒瘤就必须给予猛药,严惩贪腐人员才能有效遏制腐败。1930年3月,闽西地区颁布了《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条例中规定:“侵吞公款至三百元以上者”“受贿至五十元以上者”执行枪决。政府按照条例公审处决了财政部会计科长唐仁达、于都县军事部长刘仕祥等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要求,对贪腐人员进行严厉惩治。无论是中央级领导还是地方级干部,对贪腐行为一律零容忍,坚决打击,反贪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在全社会营造了公开透明的廉洁环境,增进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支持和信任。我们党坚持打虎拍蝇,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意志,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惩治腐败,建设廉洁政府。

健全廉政制度是遏制腐败的保障。“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这里的“规矩”就是制度。土地革命时期,为了有效防止贪污腐败,我党制定了廉政制度,如检查制度、巡视制度等,用制度来规范党员干部的权责,使其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腐败。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廉政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更加深入。例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这些条例制度在防止贪污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健全廉政制度是遏制腐败的保障,能有效制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摘编自《党史文苑》2024年第8期 赵格格/文)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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