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裕曾经指出:“华东的解放,特别是淮海战役的胜利,离不开山东民工的小推车和大连生产的大炮弹。”这里的“大炮弹”,便是由我党组建的第一家大型兵工联合企业——大连建新公司生产的。根据《大连建新公司兵工生产史料》记载,解放战争期间建新公司共生产各类炮弹545700发,其中大部分支援华东战场,为我军及时送去了急需的“大炮弹”。对此,刘少奇称赞道:“大连建新公司支援人民解放战争,工作做得很好,中央很满意。”
“去大连办兵工厂”
1946年7月初,中共中央东北局在哈尔滨召开扩大会议。会议指出,为了坚持南满地区(今辽宁)的斗争,打破国民党方面“南攻北守,先南后北”的企图,必须尽快在南满地区开展军工生产。
8月初,东北民主联军副司令员萧劲光奉命赶赴大连。经过考察摸排,他认为当地具备发展军工的有利条件。第一,局势稳定。此时的大连是由苏联军事管制,我党实际控制的特殊解放区。根据苏联与国民党政府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相关协定,国民党军队不得进入大连。第二,基础较好。日伪势力在大连经营已久,建立起规模庞大的工业体系。抗战胜利后,我党接管了部分工厂设备,稍加改造便可进行军工生产。第三,区位优越。大连地处辽东半岛南端,与山东解放区隔海相望。此时大连为商贸“自由港”,物资采购和海上运输均较为便利。
对于萧劲光的报告,党中央、中央军委高度重视,随即提出一个大胆计划:面对国民党军队的全面进攻,有必要动员各解放区集中力量,在大连建立隐蔽而又稳固的军工生产基地,不单供应东北战场,更要支援全国解放。11月13日,中央军委致电华东局、晋冀鲁豫中央局、晋察冀中央局,强调大连“能较有保障的制造枪弹,你们可派干部携带一部分资金前去该地开办兵工”。对此,各解放区积极响应,华东局率先于11月15日回复“拟派人去大连办兵工厂”。
随即,由东北局、华东局领导成立军工生产委员会,筹备建厂事宜,计划重点生产作战急需的各种炮弹。为保密考虑,工厂主体建在大连市郊甘井子地区,对外统一称“大连建新公司”(寓意“建立新中国”)。公司下辖6家工厂,分别为:炮弹厂、引信厂、钢铁厂、化学厂、机械厂、制罐厂。其特点在于:第一,规模庞大,以现代化重工业为基础,以军事工业为核心,体系完备;第二,配套完整,大到弹丸、药筒,小到引信、底火,甚至各型火药,均能自行生产。经过半年多的准备,1947年7月1日,我党组建的第一家大型兵工联合企业——大连建新公司,正式宣告成立。东北军工部政委伍修权自豪地说道:“在东北,建新公司是最大的,技术是最高的。”
“把一切献给党”
建新公司成立初期,面临诸多困难。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在来自各解放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在“把一切献给党”的精神鼓舞下,各项工作迅速步入正轨。
建新公司虽然位于大连,但是最初建设和运营资金主要由华东局划拨,技术人员大多来自华东地区,产品主要运往华东战场,所以经多方研究决定,公司由华东局领导,这是由当时特殊环境决定的。然而,自1947年4月起,国民党军队开始向山东解放区发起重点进攻,妄图切断华东和东北两个解放区的联系,这就导致华东局的拨款迟迟无法送至大连,建新公司刚刚成立,财务状况便陷入窘境。雪上加霜的是,9月23日,炮弹厂厂长吴屏周在炮弹测试时不幸壮烈牺牲,引信厂厂长吴运铎身受重伤。种种变故,导致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生产,东北局迅速施以援手。东北财经委员会主任李富春于10月底致电华东财经委员会:“(一)建新公司所属各厂经费,从1948年1月起,全部由东北局负责。(二)生产的炮弹和发射药,全部运往华东。”为统一领导起见,1948年3月,华东局正式将建新公司移交东北局,改制为东北军工部第九办事处,对外仍称“大连建新公司”。职工人数由成立之初的2000余人扩充至5000余人。
与此同时,吴运铎以极大的毅力战胜伤痛,于1948年秋重返工作岗位。他在自传《把一切献给党》中写道:“在我这次负重伤的时候,我想起保尔,就又有了无限的勇气。我不仅要学习他战胜死神的勇敢,更要学习他在最艰苦的时候,尽力争取为党工作的精神。”吴运铎的事迹广为流传,不仅被赞誉为“中国的保尔”,而且感染了广大工人群众。
正是得益于党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建新公司不仅在短短一年内建成为东北解放区规模最大的兵工联合企业,而且为全国解放事业作出重大贡献。建新公司的发展历程充分体现出,历经革命洗礼的中国共产党,已经成长为政治坚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的强大政党。
“完成了这个阶段的历史任务”
建新公司筹备期间,陈毅嘱咐道,华东地区我军缴获了大量美制榴弹炮,但是严重缺乏炮弹,所以“首先要设法搞7公分5的美制榴弹炮弹,当然其他口径的炮弹和炸药也需要的”。1947年6月,东北局辽东分局副书记萧华在大连考察时强调:“华东战场打不好,影响华北,华北打不好,将影响东北,大连必须积极支援华东前线。”上级组织下达明确指示,那就是集中力量,生产大量炮弹,支援华东解放。
建新公司投产后,月产炮弹1万余发。1948年后,资金、设备、原材料得到保障,产量大幅提升,月产炮弹2万余发。这些炮弹在中共旅大地委的协助下,冲破国民党军队的封锁,源源不断地运抵我军在山东烟台的物资转运站。据军史资料丛书《淮海战役》和《大连建新公司兵工生产史料》记载,淮海战役期间,我军消耗炮弹679943发,其中建新公司生产的炮弹达20余万发。这些来自大连的“大炮弹”威力大、质量好,深受好评。
1948年12月中旬,建新公司代表东北军工,出席在西柏坡召开的全军军工会议。与会人员一致称赞“大连建新公司在当时我党领导的解放区中工业基础是最好的,技术水平是最高的,革命精神也是了不起的”。会后,刘少奇接见了建新公司代表,指出:“你们完成了这个阶段的历史任务。但中央对你们还寄托着更大的希望。”这个希望,就是为新中国工业建设培养人才、打牢基础。
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以及战争形势的变化,1949年7月11日,东北局颁布《关于军工生产的决定》,决定逐渐减少军火生产,转而推动军工转型,支援重工业建设。12月10日,建新公司党委宣布:各工厂“由军火生产转为和平生产,由一切生产为支援前线,为战争胜利,而转为和平工业建设,为国家为人民生产更多的财富”。炮弹厂和引信厂合并为五二三厂,继续从事军工生产,其他工厂移交东北工业部,从事民用生产。1950年12月底,建新公司奉命停产,撤销编制。在三年零五个月的时间里,建新公司出色地完成了党赋予的任务。而后,由涓滴之力汇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滚滚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