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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质生产力与绿色生产力协同发展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20 10:46 作者:钟茂初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环保、安全等制度约束”。这些重要论述,为新质生产力与绿色生产力的协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与实践遵循。

一、发展新质生产力是要突破传统生产力发展的两方面瓶颈:一是生态环境承载力对资源要素持续扩张的束紧,二是资本等要素扩张及其要素生产率提升受到制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约高质量发展因素还大量存在”,阐明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背景。高速增长阶段,其生产力特征是以资本为核心要素的生产方式,以资本等要素的投入持续扩张、资本等要素集约化利用,作为其主要的增长路径和增长来源。然而,这一形态的生产力发展到中后期,资本要素的扩张受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承载力有限性的约束。在污染排放、碳排放受到额度限制的情形下,资本等要素不可能如同初期、中期那样持续扩张,经济增长因此受到约束。与此同时,在既有生产方式下,资本要素集约化水平和生产率水平,也很难如同初期、中期那样持续提升,进而使得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受到制约,不得不寻求通过生产方式转型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在这一背景下,必须寻求替代要素扩张、要素集约化驱动的增长模式与增长路径,新质生产力的理论与实践应运而生。由此可见,寻求新质生产力与寻求绿色生产力有着学理上的同源性与现实发展中的关联性。换言之,考察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既要顺应全球科技革命大势,也要顺应绿色发展大势,促进绿色要素生产率全面提升是其重要创新方向,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明确提出“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

科技创新,无疑是发展转型阶段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着力点。与此同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长远战略目标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也为科技创新界定了技术发展方向。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核心要素的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必须具有绿色的、低碳的技术特性和产业特性。因此,满足新质生产力条件的科技创新,其所催生出来的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都必须是在绿色低碳前提下推进“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科技创新过程中,需在绿色低碳领域,开辟制胜新赛道、抢占创新制高点。中国新能源产业等的创新发展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取得,就是典型的例子。

三、在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的过程中,既要注重培育壮大绿色低碳的新兴产业,也要注重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绿色低碳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表现形式为催生新产业、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因此,我们要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

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要通过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来实现,既包括以科技创新成果培育新产业,也包括积极运用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都必须顺应全球科技革命、绿色发展两方面的大势。

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同时,更要关注这些领域的绿色低碳化。要在绿色低碳领域形成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典范,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典范。

在运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过程中,既要推动其产业高端化、智能化,也要协同推进其绿色低碳化。发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的深度融合,从以资源能源驱动为主的传统增长模式转向以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驱动为主的增长模式。

四、当前阶段,协同发展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生产力,应以数字经济以及数字化、绿色低碳化融合作为重要着力方向

《决定》提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当前发展阶段,科技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与此同时,当前也正处于数字化与绿色低碳化同步推进进程中。数字化与绿色低碳化,交互影响,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数字化促使绿色低碳化得以有效推进,绿色低碳化则为数字化提供诸多应用场景,使数字化的增长效应持续扩大。其一,数字化推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化。能源、制造、交通、建筑等重点碳排放领域的数字化改造、数字化融合,使得传统产业排放强度大幅度降低;数字化生产设备对传统设备的替代,促进碳排放额度使用效率大幅提高。其二,产业链上下游之间进行数字化衔接,信息联通和数据共享,有助于协同构建绿色低碳化的数字化优化路径;有助于有效供给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化共性数字技术;国内外贸易、物流等过程的数字化流程,有助于全过程的绿色低碳化。其三,能源领域从生产到传输、分配、使用全过程的数字化,对传统能源向新能源转换起着支撑性作用。其四,数字化融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过程,有助于选择产业技术转换成本合理、经济民生短期影响可承受、中长期能够促进可持续增长的绿色化创新路径。其五,在最终消费领域,通过大数据、数字经济平台的精准匹配能力,可以使绿色产品服务需求得到精准供给和有效满足。其六,数字化相关新型基础设施,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绿色化的同时,促进各种数字技术在各行各业的普及使用,通过用能优化、成本优化、供需匹配优化等方式助推中间需求产业数字化绿色化同步发展。

五、当前阶段,协同发展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生产力,应结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有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路径

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决定》提出,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因此,我们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相应的制度创新。

其一,促进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涌现,激发具有绿色低碳特征的新质生产要素脱颖而出。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一是要以系统创新为目标,将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深度融入产业体系全局发展、绿色低碳发展之中。现代化产业体系,需要技术链条和产业链条的整体突破。在系统性集成创新的协作方面,应通过利益机制和协调机制促成多个产业部门、多个创新机构、多个经营主体的协作创新。二是对于那些能够在系统创新链条上形成新技术路径、新理念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开发,要运用市场、产权激励、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等手段予以激发。三是构建适应系统性创新的人力资源教育体系。

其二,通过产业政策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使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形成绿色低碳化的新质产业集群。为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化的新质生产力,需将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前布局未来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结合起来,特别是与产业绿色低碳化目标结合起来,协同推进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一是要发挥好“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作用。二是在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推广普及过程中,与之相匹配的绿色低碳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一定程度决定着新兴产业集群的技术发展方向。三是促使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及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产业链上下游之间、产业之间、区域之间、新旧业态之间能够实现兼容性融合。

其三,促进新质生产要素的形成、聚集和市场化优化配置。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一是必须促进与数字化绿色低碳化创新相关的科研成果、数据要素以及碳排放额度要素的形成、聚集、市场化交易,使之成为产权明晰、市场价格明晰的新质生产要素,进而通过其市场信号发挥新质生产要素的作用,推动新质生产要素有效配置其他要素。这些潜在的新质生产要素能否成型,关键在于能否合理确权,在确权的基础上实现市场化交易形成真实价格,通过市场化价格使之实现优化配置,进而通过这些要素来优化配置资本等传统要素。二是健全各种新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机制,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数据、人力资本、生态环境等要素的活力。三是新要素的确权、新要素的有效流通与市场交易、新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新要素配置资本等方面,都需要突破性的制度创新。

其四,要以新质生产要素为核心构建起分工合作、良性竞争的产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通过创新创造新需求,创造与之适配的产品和服务,包括绿色低碳的新需求、新产品、新服务。只有通过创新形成与市场需求高度适配的供给,需求消费主体及时广泛地积极参与,才能形成持续成长的新兴产业和持续延展的新型产业集群。还要充分发挥经营主体在构建新型产业体系中的作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处于创新与产业技术核心地位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使大中小企业构建起合理分工、良性合作竞争的产业组织体系。

其五,防范新质生产力陷入发展误区。一是新质生产力是以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核心标志,同时考察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并不以特定产业、技术、模式、业态为评判依据。因此,有关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激励政策,应以能否促进全要素生产率能级提升为考量依据。二是新技术并非必然降低碳排放和污染排放,只有偏向于绿色低碳的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创新,才能真正带来绿色低碳的新增长。所以,创新激励政策应偏向于那些能够兼顾促进减排的技术创新。三是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要防止其形成虚幻的高收益率而误导众多经营主体参与其中,谨防其走向虚拟化。四是在新兴产业发展初期,要防范“一窝蜂”式的非理性盲目投资,导致新兴产业尚未成型,就已经陷入产能过剩和无序竞争状态,吞噬新兴产业的利润及其规模扩张动能。

【作者为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1AZD058)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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